近日,平罗县检察院检察长金立栋带队前往涉案被害企业某轮胎公司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消除涉案企业疑虑,让矛盾纠纷在检察环节高质效得到化解。
赵某某、马某某等4人侵犯商业秘密案因涉案企业位置分布山东、宁夏两地且为新类型案件,案件具有专业性强,且与被害企业正常发展关联性密切的特点,听取被害企业的意见有利于全面了解案情,对高质效办理案件至关重要。金立栋与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围绕案件耐心细致地解释了相关法律依据,并对企业的关切和疑问逐一作了解答。